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物资学院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上级工作要求,现启动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优中选优,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原则,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为: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
2.评选名额:上级下达我校总名额为19人,按学院学生人数比例下达我院推荐名额1人。
三、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参评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未受处分;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科学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且通过考核,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参评学年学籍状态正常,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延期状态。
2.在参评学年至少参加过社会实践、学术会议汇报、志愿服务、文体比赛、无偿献血等其中一项;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学习加权成绩在当届本学院本专业研究生中排名在前50%,大学英语 CET6 成绩在 425 分(含)以上;参评学年为第二学年的参评者原则上要求至少取得《北京物资学院科研分级与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科研项目与科研成果分级认定的一项(不含其他级),或取得本学科其他可以证明个人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重大成果;参评学年为第一学年的参评者原则上应已取得科研成果。
四、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11月8日—11月11日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要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要求:电子版(原件扫描件)和纸质版(原件复印件),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zhenzi_bwu@163.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101办公室。
(二)学院评审阶段:11月12日-11月15日
1.学院受理研究生的申请,审核申请材料和开展评选工作。
2.学院在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根据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进行评选,召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可以组织学生现场答辩,确定推荐人选,填报《北京物资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
3.学院评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于11月16日之前报评审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评定阶段:11月16日-11月26日
1.学校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结合学院推荐情况,复核候选人申请材料。
2.11月19日-11月26日,学校公示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