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学生工作

关于开展2020-2022级本科学生2022-2023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学风、校风,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试行)》、《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的具体要求,即日起正式启动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生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工作时间要求

11013日前,各班完成学生德育素质班级评议工作。

21020日前,学生核对学生管理系统中的智育加权成绩、综合素质积分等各项分数。

31022日前,符合各类奖项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申报评奖。

41027日前,学院及各单位进行校级奖学金评选,公示各类奖项评定结果。

5113日前,各类奖项评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结果报学生奖励资助中心审核。

二、关于部分校级奖学金申请和审核流程的说明

1.道德风尚奖、学风建设奖:符合奖项评定条件的学生1020日前在学生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组织学院初审。

2.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宿舍:请关注校团委发布的相关工作通知。

3. 体育标兵奖: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体育类比赛获得一等奖(冠军、前三名)的学生,根据学校体育部获奖公示在学生管理系统提交特等或一等体育标兵奖申请。学院根据体育部获奖公示和《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试行)》要求进行审批。二等体育标兵奖由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制定评选细则并进行评审。

4. 美育标兵奖: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文艺类比赛获得一等奖(冠军、前三名)的学生,根据学生处艺术教育中心获奖公示在学生管理系统提交特等或一等美育标兵奖申请。申请参评二等美育标兵奖的学生请关注学生处艺术教育中心发布的相关工作通知。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202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