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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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和使用说明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于即日起开展2024届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工作,以下简称《就业推荐表》,现特发布《就业推荐表》填写和使用说明,望广大2024届毕业生认真阅读、认真填写,另如有需要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的请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南实103)各专业辅导员处领取。

1.《就业推荐表》使用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资格、出国等不就业的毕业生;港澳台及华侨生源、外国留学生;培养方式为定向(非在职民族骨干除外)、委培的毕业生。

2.《就业推荐表》人手一份,班级发放应按编号发放至学生手中,毕业生填写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条款填写,对于因填写不认真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持表人负责;

3.《就业推荐表》中“个人信息”:

·“专业”项应填写本人毕业专业名称,不得填写辅修专

业;

·“学历”项应填写为“本科”或“硕士”或“博士”;

·“学制”项应填写为:本科毕业生“四年制”;研究生根据实际培养情况填写;

·“生源地区”本科毕业生的生源地,是指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本科毕业后直接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研究生入学前有工作经历并已经在工作地落户的毕业生,原则上以其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

·“毕业时间”填写为“20XX7月”;

·“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填写本人求职期间常用的地址、邮编即可;

·“奖惩情况”内容填写应保证真实。  

4.《就业推荐表》中“社会实践”、“特长及能力”中内容填写应保证真实、严肃,不得捏造,因填写虚假内容造成的影响由毕业生本人自负。

5.《就业推荐表》毕业生人手一份,求职时可提供复印件、扫描件,原件与用人单位达成正式接收意向时再使用。

6.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填写模板见附件,欢迎各位同学下载使用。

北京物资学院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2023119